释义 |
1、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合同又没有约定可以的; 3、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一般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物保与人保同时存在,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7、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一、连带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二、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免责吗 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免责,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