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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问题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可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1)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3)行政判决(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4)支付令。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与调解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经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调解协议;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法律规定的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仲裁委的生效裁决怎么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和解协议履行完后能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吗
    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当事人又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院不予准许。但是当事人仅达成和解协议但未履行约定之义务,该协议尚不足以消灭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仍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18年前法院判决生效的执行文书分文没有执行怎么办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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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