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更改名字 |
释义 |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办理地点为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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