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回迁安置房如果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那么综合上述情形来看,那么这七种情形并没有说回迁安置房不得进行买卖,那么所以说在回迁安置房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就已经具备了上市交易的条件与普通的商品房同样对待,因此,回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