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追偿权,可协商清偿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承担责任,如欠债不还,债权人可起诉,有担保的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1、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有权追偿,可以与债务人商议偿还问题。如果商议未果,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债务人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逾期未还,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若债权有担保,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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