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