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用劳动合同签了不发工资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可以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在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以拖欠甚至不发工资。并且一般劳动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后,就会对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自然也会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一、怎么告公司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先私下与老板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不用上交费用,也不用请律师;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以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签了合同第二天可以不干吗 签了劳动合同以后不可以第二天不干,不想干了应当提供以下方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三、不发工资条可以索赔嘛 不发工资条可以索赔。 1、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服的,可提起诉讼。 2、不发工资条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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