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答: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步骤: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 2、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3、客户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一、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要多久放款 (一)一般与银行签定了房屋按揭贷款的合同后,银行都会放款。 (二)一般来说,个人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后,大多数的银行会在签定了贷款后的1-2个月放款。 (三)如果在银行银根紧的时候,如年底才申请的贷款,这种情况下放款的时间会慢一些,有可能需要等2-5个月左右的时间。 (四)房屋按揭贷款多久能放款还要看是申请的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山东省内异地公积金可在济南贷款买房 山东省内异地公积金可在济南贷款买房。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规范》规定,借款人申请办理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贷款是可以的,但借款人应提供一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 1、贷款半年后可申请提前还款 山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定,合同变更包括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抵押物、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发放6个月后,受委托银行方可受理变更申请。 在合同期内,除按照规定可以分次提前还款外,其他内容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贷款发放6个月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额。 2、贷款批准后4个工作日内放款 山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报送的齐全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并按规定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或买房人账户。此外,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4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3、商贷未还清将合并计算还款能力 山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及本次申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这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比如一单身购房者买了套70万的房子,公积金最多可贷25万。首付交25万后,还有20万需要商贷补足。如果这一购房者之前有5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银行在计算其还款能力时,也得把5万元计算在内。这样在计算还款能力时,就得按50万的额度来算,而不仅仅是45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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