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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仓公积金最低标准每个月交多少
释义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加班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等不计入最低工资。各地各部门要确保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结语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已进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实习报酬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等不计入最低工资。各地、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标准调整,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督察确保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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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