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释义 | 应缴纳资源税的有以下税目: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4、黑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铝矿石3个子目; 5、有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及其他有色金属矿9个子目; 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7、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原油。 资源税主要有以下特点: 1、具有特定的征收范围。从理论上讲,如矿藏、水源、森林、山岭、草原、滩涂等。考虑到我国资源开采的实际情况,现行资源税只对矿产品和盐征税,其征收面虽然远不及增值税,但其独特的调节作用是其他任何经济杠杆所不能取代的; 2、从量定额征税,税额有高有低。资源税按吨、立方米等自然单位确定应税产品的税额;不同的纳税人由于开采同一应税产品的资源条件(包括资源品位、储量、开采难易、选矿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存在差异,其单位税额也就高低不等,呈现出相应的差别。一般来讲,资源条件好、负担能力强的,单位税额相应高一些;反之,税额相应低一些。如原油,最高的税额为每吨30元,最低的为8元。资源税的这一特点使之与从价定率征收的税种区分开来,也与实行统一税率或税额的多数税种区分开来。从量定额征收方法简便易行,而且可以根据资源条件直接确定不同的税额,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企业增利不增税,减利不减税。这样,既可以充分调节级差收入,又能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 综上所述,资源税的存在就是为了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更是为了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从而向纳税者征收的,资源税也可区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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