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例被别人拿走怎么走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病历被别人拿走可以搜集材料与证据到法院诉讼。门诊病历可以重新挂号,请医生(最好是前次就诊的医生)重写一份。住院病历可以去病案室重新复印一份。病历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存在患者住过的医院,不能拿走,只能患者本人或家属复印,有医疗纠纷存在时,双方必须共同封存病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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