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