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不上班吗? |
释义 | 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讲是应该继续上班的,若是劳动者不去上班,公司会按旷工处理。反之,劳动仲裁的请求中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继续去上班。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不去上班吗?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履行劳动的义务,不能无故不去上班。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去上班,情况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 二、老板拖欠工资又不给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且经责令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事实劳动关系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4、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劳动纠纷当场的视频、录音等。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处理方式如下: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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