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如下: 1、犯罪动机与目的不同;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起因不同;等等。 一、损坏他人车辆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侵犯财产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相关法律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由于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不能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其毁坏财物的价值数额如果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实践中盗窃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活动较多,而盗窃公用电信设施涉及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竞合问题,如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可能只构成盗窃罪,也可能只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还可能既构成盗窃罪,同时又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于行为人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应当依照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对于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原理,择一重罪处罚。 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 2、客观要件,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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