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一方有居住证可以上学。根据城市外来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规定来看,只要父母中有一方取得居住证达半年以上,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有定期缴纳医社保的,就可以满足当地的教育局查询就读的条件,让子女在当地的学校申请入学。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不用更换,仅在卡内芯片中变更居住地址。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只反映首次领证地址。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