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在法院开具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成为判决的线索,但不能直接作为证据。 通常,法院会形成经过审核的司法鉴定单位备选库,在各地的司法鉴定网中可以查到,包括审计、评估、造价、医学等等。已形成的审计报告或许可以成为最初的证据,但立案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以自己的名义从司法鉴定备选库中抽取审计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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