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为使 纳税 人了解掌握 契税 相关知识, 广东 省 地税 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契税十问十答及相关案例”,其中指出,纳税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事宜,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存在超标准多收、滞留、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以及进行虚假申报、逾期申报的情况,上述违规风险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开发商代缴契税纠纷不断 以广东省为例,从广东地税介绍的情况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规定,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因此,广东省并无委托任何单位代征契税,任何私自代征契税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至于纳税人购买了一套 商品房 ,是否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的问题,广东地税的答复是:纳税人自行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契税申报、缴纳事宜的,不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若未能按时、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自行承担税收 法律法规 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而从近年来各地曝出的一些案件看,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业主之间,因代办契税,时有纠纷产生甚至诉至 法院 。 开发商代缴契税的五大风险 从广东地税的答复看,主要存在五大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超标准多收代理契税代收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超标准多收代理契税代收款; 2、滞留代理契税代收款; 3、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 4、虚假申报; 5、逾期申报等。 若逾期缴税纳税人须加收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缴税,纳税人尚须承担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如果房企在代办契税时逾期申报,滞纳金将由购房者即纳税人承担。 另外,若房企在代为申报契税前携款失踪或破产倒闭,纳税人要另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 购房无小事,况且契税关系到 房产证 的办理,因此购房者在购置房产时最好亲力亲为,避免因此出现法律纠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