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 |
释义 | 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一、怀孕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的妇女原本就处于特殊人群,社会应当从各方面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我国法律一直重视对怀孕的妇女利益的保护,在特殊期间,用人单位自然因怀孕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强迫怀孕的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但女职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 二、怀孕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单位辞退赔偿标准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要继续履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所以可以要求支付期间的工资。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合同,可以申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三、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期间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2倍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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