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一样吗? |
释义 | 在办理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登记后,报销比例一样;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不一样。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登记后,在备案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未办理备案登记,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1200元(起付标准不变);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下降1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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