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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市违法行为有哪些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超市经营中几个常见性的法律问题有:
    一、 供货商的产品质量问题。 
    对于商场和超市来说,与商品的供应商签订好供货合同是十分重要的,例如产品质量的确定,对消费者要求的处理时间、方法,有关费用的承担,对商场或超市的损失赔偿等,都需要在有关的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预防纠纷,并保证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二、是产品责任问题
    在经营中除了严格把握产品的质量外,对于一些没有产品质量保证的产品,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企业资信情况的考察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签订好有关的合同。对于一些新的供应厂家或新的产品,让厂家支付一定金额的质量保证金也是一个可取的办法。
    三、侵权产品问题
    在商场或超市的经营中,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是与产品的供应商就这方面的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由供应厂商做出相应的承诺;二是严格规定产品的准入制度;三是严格审核有关的权利标识和证明;四是他人提出侵害权利通知时,应当及时落实处理。
    四、欺诈经营责任问题
    对于这类问题需要注意的是:1、有一个诚信经营的观念,规范管理;2、严格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3、在有关的广告宣传中,遵守广告法律规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纠纷和责任,同时也是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的需要。
    五、商品售后服务问题
    对于这类问题,需要对有关厂商售后服务的条件和能力、时间的安排、配件的供应、具体的程序、费用的承担等在供货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并进行实际的落实。
    六、产品召回问题
    这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注意产品的市场准入,如必要的产品质量检测、有关的标准认证等;2、在合同中对以下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程序、检测方法及费用的承担、超市损失的承担、赔偿消费者最终费用的承担、对于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决定的执行、有关行政处理的责任的承担、产品的处理中应向消费者退回款的支付等等事项;3、依法及时处理有关的问题,做好消费者的工作,避免消费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将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三十四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第三十八条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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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