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并非必须解除。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使租赁物灭失了,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只不过存在过错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然了合同相对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级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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