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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哺乳期满二年
释义
    《刑法》不规定妇女的哺乳期,妇女的哺乳期是由《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的哺乳期为一年,从小孩出生时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哺乳期是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妇哺乳的期限为一年,所以刑事案件中,女犯罪嫌疑人哺乳的保护期一般是一年,在哺乳期内一般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案件中哺乳期期限是多久
    哺乳期涉嫌刑事犯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的刑事责任哺乳期是一年,妇女的哺乳期不由刑事法律规定,是由《劳动法》等规定的,妇女的哺乳期为一年,从小孩出生时起算。
    满16岁犯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关于满16岁犯刑事案件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满16岁犯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应当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满16岁犯刑事案件法院处理原则有哪些?
    1、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刑罚;
    3、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实行分案处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4、对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三、满16岁犯刑事案件法院是否可以公开审理?
    不可以公开审理,刑事诉讼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满16岁犯刑事案件肯定是要判刑的,虽然法律制度中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是具体的处罚标准也要根据犯罪事实才能准确分析。比如满16周岁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也是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相关内容:刑事案件中申诉驳回还可以申诉吗
    刑事案件在作出终审判决之后,其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还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会被驳回申诉。那刑事案件中,申诉驳回还可以申诉吗?估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优律师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事案件申诉的概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均可以提出申诉。
    二、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3)申诉的形式要件
    ①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②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三、刑事案件申诉驳回还可以申诉吗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那么允许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进行申诉。法律中并没有对申诉作出次数限制,但申诉是否会被驳回,其实主要还是要看提供的证据。
    刑事案件案件程序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程序:侦察立案,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法庭审判,执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哺乳期可以刑事拘留吗
    我国刑事法有关孕妇、哺乳期妇女的规定:1.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⑴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概念,与之相关的,是有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规定。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如果这一规定对两怀妇女的特殊关照体现得尚不够明显的话,以下各项规定则无疑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除此之外,还体现在专门针对孕妇的规定: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还规定,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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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4: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