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的误工费应由谁支付 |
释义 | 工伤期间,单位负责支付误工费。治疗工伤期间,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情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及支付方式 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及支付方式是围绕着工伤事故发生后,雇主或雇主的保险机构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展开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方面。界定工伤赔偿责任需要考虑工伤的成因、工伤程度、工伤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雇主自行支付,另一种是通过购买工伤保险来实现支付。具体支付方式还会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影响。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及支付方式的明确性和公正性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时,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及支付方式需考虑工伤的成因、程度和与工作的因果关系等因素。支付方式包括雇主自行支付和购买工伤保险。明确和公正的界定及支付方式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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