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未签收管辖权裁定书引发争议 |
释义 | 需要根据不同案件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位于两个或多个人民法院辖区,那么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根据不同案件情况,管辖法院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位于两个或多个人民法院辖区,那么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债务纠纷应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发生债务纠纷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法律规定四种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结语 不同案件情况下的管辖法院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位于两个或多个人民法院辖区,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债务纠纷,一般应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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