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试用期是双方约定的条款,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全部劳动权利,包括报酬、休假、安全保护、培训、社保福利等。试用期身份不能限制劳动者的权益,不能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法律分析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包括员工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患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疾病等。程序一般包括单位提出书面解除申请、与员工进行解除协商、解除协议达成后办理解除手续等。在解除过程中,单位需要保证程序合法合规,遵循公平原则,避免歧视和不当对待。员工在面临解除时,有权要求单位提供解除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双方需事先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享有全部劳动权利,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保护、培训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严重违纪、工作能力不符等。解除过程中,单位需遵循公平原则,避免歧视和不当对待。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解除理由和证明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任何情况下,试用期身份不得限制或区别对待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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