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把小孩锁在家里该构成非法拘禁罪吗 |
释义 | 非法拘禁罪的侵犯对象包括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身体自由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所以自然人一出生就享有了人身自由权。小孩也当然享有人身自由权。所以如果把小孩锁在家里,一定的时间的话,可能会触犯非法拘禁罪。 一、民法典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放弃吗 不可以放弃。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就具备,是不可以放弃的,其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是不可以放弃的,除非公民死亡,就不再具有这些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继承权等建议。但如“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则溯及于怀胎期间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 三、交通事故中早产宝宝有没有赔偿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或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出生”,即生命孕育阶段的胎儿完全脱离母体,且出生时为活体,即具有生命能力。本案中损害发生时胎儿尚在母体中,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法律上的自然人享有权利与义务,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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