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股东可以向企业借款,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代表企业与出借人签订借贷合同,若出借款项用于个人使用可由出借人或企业股东证明。若出借人请求将企业代表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法院应予准许。股东可以借钱给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其股东能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如果出借人要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