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内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
释义 | 【法律意见】如果不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再续签。但由于尚在哺乳期,应将合同期满日延续至哺乳期满。由于不再续签合同的责任在公司,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