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未与哺乳期女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赔偿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未与哺乳期女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赔偿金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哺乳期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的违法,如果女职工要求解除则允许。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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