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了一个可以办离婚手续 |
释义 | 没有结婚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原登记机关复印材料,直接办理协议离婚就可以了。如果是结婚证丢失、或者被对方把控着不给,在离婚时可以去之前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复印结婚材料,由该婚姻登记处加盖公章,可以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然后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民法典规定如何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1、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那不存在事实婚姻。有没有婚姻关系,就看有没有登记(结婚证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这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查的。当然,不是谁都可以去查别人的婚姻关系的。2、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与登记结婚是并存的。那登记结婚的还是得去民政局或当地政府调查。而事实婚姻,那一般得由村委或居委证明。 二、如何单方面提出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写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旦对方不同意离婚,无论是上述两个原因的哪一个,都会导致双方无法协商成,所以,只能选择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要带着相应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结婚证丢失了或不在自己的手里,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 3、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书(主要证明子女的情况); 4、财产证据; 5、感情破裂证据; 6、离婚起诉状。 三、两口子吵架把结婚证撕了怎么办 吵架把结婚证撕了可以补办的。若是领证没有超过两年的新人可以直接的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三张两寸的近期结婚登记照到原来的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后填写一方《补领结婚证声明书》,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到新的结婚证。若是领证已经超过了两年,就需要两个人先到户籍地的档案馆将两个人的婚姻关系证明调取出来复印一份,在与其他的材料一起送去原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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