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
释义 |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在积极获取原始证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三)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四)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 《刑诉》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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