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属违规行为,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规定,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我国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制,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否则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再则家庭违规安装使用的卫星天线一般是无避雷措施的,“锅头”的卫星天线是金属体,电阻小,极易成为空中雷电和大地或建筑物间放电形成雷击的良好导体,被雷击后放电产生电磁场在天线上引发感应雷击而伤害卫星天线或人的危险,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 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