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京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释义
    南京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如下:
    1、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南京户籍政策对人才的影响: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岁以下(包括在国外学习的和全日制研究生);
    2、40岁以下大学学历,正在缴纳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并连续缴纳超过6个月;
    3、具有中级或更高技术职称;
    4、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业人员。
    综上所述,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15日印发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5: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