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破坏选举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选举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基本保护,任何侵犯公民选举权利的自自行使,破坏选举制度的行为,都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损害国家的政治生活,必须依法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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