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劳动合同在产假内结束合同会顺延。 2、根据相关规定,当 劳动合同期满 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 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