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署后是否允许一方不到场? |
释义 | 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离婚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并填写《离婚申请书》。 法律分析 如果是说办离婚证,就要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一方不可以办。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生效后,缺席方是否具备撤销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旦生效,通常情况下缺席方是不具备撤销权利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经过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缺席并不影响协议的生效性。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缺席方能够证明协议签署时存在欺诈、强迫等违法行为,或者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缺席方可能会有撤销协议的权利。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进行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结语 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一方不能代办。申请离婚登记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以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协议一旦生效,通常情况下缺席方无撤销权利。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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