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没有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维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处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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