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离婚证丢失补办需要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手续; 3、审查核对资料; 4、登记,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