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上债务的分配对债权人有效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债务的分配一般对债权人无效,即离婚协议债务的分配只对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也就是即使约定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那么债权人也可以找夫妻任意一方偿还债务,因为如果不这样,那么就会衍生很多借离婚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但债权人明确表示受该协议约束的除外。 一、有公司净身出户还要还账吗 还债和净身出户没有直接关系,离婚后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归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生产经营、家庭开支或双方都有意思表示认可、追认的债务。双方协议离婚之后,离婚协议上的约定只对彼此有效,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双方归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他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另外,当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归一方承担。 二、婚内财产订立协议有效吗? 如果婚内财产协议中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并且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有双方的签名和日期,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协议中需要明确具体财产的分配方式,但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协议只在夫妻之间生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例如夫妻一方在外借了债务,用于家庭生活,而双方财产协议约定“债务由男方承担”,即使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女方也应当偿还债务。 三、夫妻债务没有公证书就必须双方协商处理吗? 夫妻签订个人债务协议不进行公证有效,但是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的协议,否则,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以夫妻双方共同的名义去借钱,而借钱人也以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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