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一年的刑罚是什么? |
释义 | 触犯《刑法》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若满足缓刑规定,可以适用缓刑,即在考验期内进行社区矫正,如未犯新罪等,刑罚不再执行,但需符合条件,不适用于拘役以上刑罚、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且附加刑仍需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有区别。 法律分析 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满足我国刑法关于缓刑规定的,可以适用缓刑。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意思即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给予一年的考验期限,若犯罪分子在这一年的考验期内,按照法律规定,认真、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遵纪守法的,没有出现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的事由的,如犯新罪、判刑宣告前还犯有其他罪等,在满一年后,原来判刑一年的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并且还会公开宣告。 缓刑,指的是对那些实施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宣告定罪后,暂时不执行被判处的刑罚,给他们一定的考验期限,由特定的机构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这个期限内的表现,包括积极进行社区矫正、有积极悔过的态度等等,并未重新犯罪,且判刑前也仅仅只犯了被判刑的这一个罪的,在考验期满后,就不再执行原来判处的刑罚,并且会公开的予以宣告。 但是,适用缓刑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 首先,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其次,想要缓刑,作为罪犯本身来说,必须是有悔改的表现,并且适用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的才行。还有最后一个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需要注意两点:一是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了的,假如有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必须要执行的,因为缓刑并不是免除刑罚;二是要把缓刑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区分开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要收监的,即要被关在监狱里的,而缓刑是不会收监的。 结语 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特殊规定,适用于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只要犯罪分子积极悔过、遵纪守法,并未重新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缓刑的目的在于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对其造成过度的刑罚。然而,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犯罪行为符合特定刑罚限制、罪犯有悔改表现且不再危害社会等。需要明确的是,缓刑并非免除刑罚,而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同,缓刑并不需要被关押在监狱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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