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交易需共同签字。按民法典规定,处置共有财产或进行大修、变更需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可协商另有约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妇共同拥有的房屋进行交易,通常夫妇需一起签字。根据《民法典》第301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时,需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如共有人之间有另外约定则除外。根据第1062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对於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