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行政拘留其处分全在于该人所在的单位来处分,一般情况下,可能是警告,记过,以及开除。公职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出现行政拘留时,与其行政拘留的事因有关,也与此人所在的工职单位有密切的关系。若是公职单位认为影响较大,不适合再担任公务员一职的话,此单位则可能会申报开除。若是单位以影响不大,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则会记得警告或者是记过等。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举措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