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均未立遗嘱的话, 1、迟某母亲死亡,其个人遗产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 的一半)由迟某、迟某的父亲、妹妹、姥姥姥爷(如果在的话)继承 2、迟某死亡,其个人遗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继承所得)由迟某的父亲、妻子、儿子继承 3、迟某妻子死亡,由她的父母、子继承 4、迟某父亲死亡,由迟某的妹妹、迟某的儿子(代位)、迟某的爷爷奶奶(如果在的话)继承。 5、原则上在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