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与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成员总数不超过20人时,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因此,企业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有条件的。 法律分析 不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章第十四条指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这就说明企业是有条件的可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且成员总数也是有规定的“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拓展延伸 合作社成员法人注册是否存在时间限制? 合作社成员法人注册是否存在时间限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规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合作社法律,可能存在对合作社成员再次进行法人注册的时间限制。有些地区可能规定合作社成员在注销法人身份后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才能再次进行注册,以确保合作社成员在法人身份变更后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评估和决策。然而,也有一些地区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间限制,允许合作社成员随时进行法人注册。因此,具体的时间限制应根据当地的法律和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企业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有条件的,并且成员总数也有规定。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合作社可以有一个企业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合作社,企业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至于合作社成员法人注册是否存在时间限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规定。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可能规定不同的时间限制,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