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内是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赠送给他人的话,则此时,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此时可以要求一方赠送的财物。 而要是受赠人主张属于善意取得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