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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屋抵押手续的规定
释义
    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5.主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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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