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骚扰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写恐吓信或是用其他法子要挟他人生命安全的;2、侮辱他人或者编造事实造谣他人的;3、假造事实污蔑别人,意图使别人受到法令追究;4、屡次发送侮辱或威胁信息,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5、窥看、偷听或散布别人隐私的。有上面行经之一的,拘留5天或罚五百以下;情况严重的,拘留5到10天,并罚款。骚扰他人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骚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派出所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派出所诈骗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诈骗罪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欺骗行为骗取他人5000元以上的,包括合同诈骗中冒用他人的合法名义签订合同、伪造票据、诱骗他人签订自己没有能力履行的合同等; 2、单位欺骗他人所有的财产且归单位使用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派出所受理诈骗案件后,认为有犯罪事实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可以立案侦查。 1、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第二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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