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拘留要交钱吗 |
释义 | 拘留所拘留不需要交钱。被刑事拘留进看守所,费用依法由同级财政保障,是不用向看守所交钱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送一些日用品。有的看守所,设有小卖部,因此,也可以送一些钱,用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中购买一些日用品。 一、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 1.不同的法律依据。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置的;而看守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规定设置的。 2.不同的法律性质。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因此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因此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不同的羁押对象。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 二、在看守所需要交生活费吗? 看守所在关押犯罪嫌疑人时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应当提供衣物和食物。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可以给犯罪嫌疑送生活用品的,这些物品由看守人员检查没有问题后,进行登记然后会交到嫌疑人手中,如果是现金需要交到看守人员手中进行保管,嫌疑人需要用时可进行支配。如果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在登记后便会退还给家属带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所用的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物品是需要花钱购买的。 三、派出所拘留人会关押在什么地方 派出所拘留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是在看守所。 刑事拘留又称先行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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