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遗嘱方法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立遗嘱的方法如下: 1、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书写,签字,注明制作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以录音的形式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见证人应当在场见证打印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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