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北京社保最低基数每年都会调整,北京地区,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上下限和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2017年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均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北京市在岗职工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8467*3=25401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